金管局指有非香港持牌銀行的境外加密資產機構,在香港聲稱為「銀行」,或描述產品或服務時使用「銀行」一詞,可能已違反《銀行業條例》,呼籲市民提高警覺。
金管局指,注意到有2間境外加密資產機構分別於香港舉行活動,其中一間被舉報曾自稱為「銀行」,另一間則在網站描述所提供的卡類產品為「銀行卡」,有關陳述可能會導致消費者誤信為香港的持牌銀行和受金管局監管,或誤以為相關產品及服務是由香港的持牌銀行所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