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派初選案,45名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成的被告,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判囚最重,要監禁10年,其餘44人最輕判囚50個月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,判刑反映罪行的嚴重性,向社會表達,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,必定會被嚴懲,對任何顛覆國家的行為不會姑息,會就個別刑期研究判詞是否上訴。
鄧炳強指,庭上的證據顯示,被告舉行初選,令香港社會及市民受到傷害及苦難,最終的目的是破壞、摧毀和推翻基本法,煽惑他人反對政府,企圖癱瘓政府。指戴耀廷提出攬炒十步曲,有革命的主張,以主自由的旗號誤導市民,為求政治目的,不理香港市民死活。
鄧炳強指,律政司已經就早前脫罪的劉偉聰,展開上訴程序。至於因同案被捕,但無起訴的涂謹申及鄺俊宇等8人,鄧炳強說,除非案件有時效性,否則只要有證據,就會檢控。
他指出,香港仍然有國家安全風險,包括外部勢力對中國內政張牙舞爪,找藉口去攻擊香港,從而攻擊國家;社會上仍然有少數激進分子死心不息,透過潛移默化的遠對抗方式,又指有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不停抹黑特區政府,激進分子有地下化和隱蔽化的趨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