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,討論司法機構在法庭運作中使用科技。司法機構交代在法院大樓外現場直播選定司法程序的進度,指今年1月至5月期間,就終審法院4宗選定案件試行直播,共有約1.7萬人觀看直播以及約9900人觀看網上重播,形容情況暢順,法律界、傳媒及公眾反應普遍正面,司法機構正進行檢討,以制訂日後直播的運作細節。

另外,司法機構7月頒布首套為法官、司法人員和司法機構支援人員,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指引,提出要負責任並審慎地使用AI,包括法官及司法人員應確保所有司法決定,繼續由他們獨立並親自作出,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允許AI代替履行司法職能;採用AI取得的資訊後,法官及司法人員最終仍須負上個人責任。同時,法官及司法人員不應在開放或公開的AI聊天機械人中輸入任何私人、機密或敏感資訊,輸入內容必須足夠寬泛且已隱去姓名。

司法機構強調,使用新科技固然有助提升法庭運作效率,但不應損害秉行司法公義至關重要的基本指導原則,包括司法公平和公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