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《施政報告》提出推動長者友善樓宇設計。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,設計建議包含強制性措施及鼓勵性措施,期望收到建議後,明年上半年,以行政方式作業備考和自願認證計劃等,落實鼓勵性建議;並在2026年修訂法例落實強制性建議,建議適用於新建私人住宅樓宇及公營建築項目。
屋宇署助理署長張玉清表示,長者友善樓字設計涵蓋4個範疇,包括促進空間通達性、建造易改動的靈活彈性設計,方便長者未來改裝單位、為長者提供適宜和康樂設施增加幸福感,並採用樂齡科技。
張玉清表示,居家安老重要元素是長者可在單位內外安全活動,因此當局的強制性建議包括加闊住宅單位私人範圍門口、在住宅大廈門口設置自動門、常用樓梯的級板造矮及加闊等,以及增加扶手等;鼓勵性設施包括透過總樓面面積及上蓋面積寬免,提供誘因讓承建商興建長者友善的設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