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64歲男子,因協助一名28歲內地孕婦,訛稱是嬰兒的親生父親,協助孕婦在港分娩,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「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」罪,及一項「作出虛假法定聲名」罪,被判監禁12個月。
被告在2019年與一名28歲內地女子在港結婚,其後內地女子以「單非」孕婦身份,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「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」。入境處對兩人婚姻真確性及被告與嬰兒的親子關係存疑,拒絕孕婦延期逗留申請,調查期間被告承認在民政事務處作出虛假聲明,訛稱為待產嬰兒的親生父親,協助內地孕婦意圖在港分娩。
入境處指,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試圖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,會在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預約分娩的非本地孕婦,亦會執法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及教唆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