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去年9月推出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,容許26個職位類別輸入勞工,如聘用內地居民,僱主必須經內地批准的14間勞務中介公司招聘。立法會大會上,勞聯周小松指,有中介公司以「艇仔」形式進行剝削,包括先收外勞一筆天價中介費,再要求每月上繳部分薪金,甚至和個別僱主合作,先全數出糧給外勞,再用其他方式回贈僱主 ,變相廉價輸入外勞,影響本地勞工的就業機會。工聯會陸頌雄指,外勞投訴違規中介,要承受很大代價,包括失去工作和繳交的勞務費。
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指,相關中介在內地或本港都有法例規管,鼓勵知情人士向政府舉報,他指並非將責任推卸外勞,若有外勞舉報,對違法中介和僱主,有警惕作用,當局會嚴肅跟進,有需要時會行政制裁涉事僱主,及向內地執法機關反映。
他説,外勞來港八個星期內,僱主須安排他們參加勞工處簡介會,了解自己的權益, 當局亦會突擊巡查,及和商務部密切聯繫,理順外勞來港工作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