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者院舍券推出七年以來,津貼總額超過24億元。審計報告發現,3間認可院舍涉嫌濫收或多收附加費,其中2間機構的6名院舍券持有人,被以高於價目表所示價格收取消耗品費用,共多收2703元,包括鼻飼用品,有4人就收取無列於價目表的消耗品費用,例如特別營養飲品每月被收取2400元,相關項目收費理據沒有記錄在案,涉及總額達逾3.4萬元。另有2名領取照顧補助金津貼的人士,仍被院舍收取相關項目費用,例如血糖監察用品,有7位院舍券持有人,未獲提供規定數量的紙尿片。

報告又發現,社署未有就院舍券計劃申請定下處理時間指標,平均處理時間43天,但亦有申請人等了7個月才獲批,社署指引亦沒有訂明,要向申請人提供服務簡介,和向負責工作員取得統評機制評估結果的時限。

院舍券面值會每年調整,但審計署審視15間認可院舍記錄,發現今年院舍券面值的調整於4月1日起生效,但社署於生效前5天才通知院舍,並要求於三星期內回覆會否相應調整服務費用,社署更於調整生效日期後 9天,才通知院舍指如有收取高於院舍券面值的床位費,須於10內提交新收費表。而院舍回覆調整收費亦有延誤,最長在112天後才向社署提供新收費。

審計署建議社署改善指引,確保院舍券申請於指定時限內處理,及改善院舍券試用期屆滿後的跟進行動,並訂明審視認可服務機構的床位費、額外附屬服務費用機制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