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60歲電機公司前經理,隱瞞自己和家人在一間供應商權益,令公司向供應商發出超過採購訂單,6年半內詐騙貨款超過7000萬元,並從中收取共約740萬元,他早前承認2項欺詐罪,在高等法院被判囚4年6個月。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,被告濫用職權,違反誠信,並透過非法勾當獲取秘密利益。
案情指,60歲的德昌集團前經理佘日榮,2010年核准益騰企業加入公司供應商名單,令德昌在2010年至2017年內,向益騰批出逾1300張電子零件採購訂單,被告從公司向益騰批出貨款中,收取共約740萬元。廉署調查發現,被告與益騰註冊董事育有一女,但未有向公司申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