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前議員詹培忠父子涉嫌串謀他人,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,隱瞞秘密買殼協議,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成;同案另一名女子王蓓麗被控一項洗黑錢亦裁定罪成。3人須暫時還押。
官練錦鴻裁決時,批評案中同謀者私相授受,為了私人得益,利用財技把上市公司當作私人財產轉賣。詹培忠表明不作求情,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8月求情及判刑,控方屆時會申請充公詹培忠涉案財產。
控罪指,詹培忠與兒子詹劍崙,涉嫌在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期間,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、公司董事會、股東及聯交所,涉及犯罪得益逾4,200萬元。案中其餘一名被告馬鐘鴻,被控兩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洗黑錢罪名,但於前年10月聆訊,法庭的通緝手令仍然生效。
今次是廉政公署起訴的案件,廉署表示,會繼續與金融監管機構合作,打擊涉及上市公司的貪污和相關罪行,並透過制度防貪和宣傳教育,持續提升上市公司誠信管治,維護香港金融市場廉潔和公平運作,鞏固各持份者對金融體系的信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