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建議修訂《建築物條例》以提升不遵辦驗樓驗窗令的罰則及加強處理僭建物等,修例考慮以較寬鬆條件處理小型僭建物工程,包括豁免冷氣機支架、簾篷等。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一個電視節目上指,豁免範圍只限在某一樓宇高度以下的小型僭建物,因為高層單位的僭建物有較大危險性,若僭建物的位置超出高度,業主可找專業人士檢查,被定為安全才可保留。
她又指,當局會按建構物長度、闊度作放寬參考,會放寬某一尺寸的小型工程,包括旗桿、圍封露台等,若業主將來想在建築物上加建小型工程,亦需經專業人士檢查確認符合法例要求,才可動工。
修例同時會要求業主在指定時間內,拆除上手業主留下的僭建物,不遵行即屬違法。甯漢豪指,若法例通過後,立即要求業主要拆除已存僭建物,對正準備簽訂樓宇賣買合約的準業主可能會造成混亂,而法例所列明的「若干指明時間」不會訂得太長。
甯漢豪提醒,市民不要存有僥倖心態,認為政府會再放寬僭建工程範圍,強調今次的修例工作會做得徹底,條例通過後,會以較重的罰則應對違規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