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對夫婦訛稱遇上交通意外受傷,詐騙社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及保險公司醫療賠償共約68萬元。其中丈夫楊炳威經審訊後被裁定詐騙社署約15萬元罪成,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4個月。他妻子早前認罪詐騙約53萬元,判囚2年。
暫委裁判官葉成林判刑時指出,被告有意圖犯案,案件涉及公帑,罪行性質嚴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