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展局刊登《政府租契續期條例》第二份「續期公告」,原定於2031年內到期、涵蓋一般住宅、商業、工業的「一般用途地契」,全部獲續期50年。發言人指,獲續期的地契免補地價,但每年要繳付應課差餉租值3%的地租,原有的產權負擔、權益及權利將會自動過渡;而業權人無須辦理任何手續,省卻與政府簽立續期文件、重新辦理按揭等繁複手續。

發言人又指,有關條例提升業權人和投資者對物業市場的信心,亦體現「一國兩制」行穩致遠,為香港繁榮穩定提供堅實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