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2024年保護海港(修訂)條例草案》上月刊憲,當中簡化為改善維港而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機制。保護海港協會質疑政府是想推行大規模填海,憂慮維港變維河。
協會召開記者會,指支持小型填海,但不樂見混合大型海港填海計劃推行,又認為是否填海應由法庭決定,而非政府自己決定,憂慮一旦通過修訂會影響深遠。協會又批評政府不遵守普通法,指曾多次要求政府解釋條例,而政府亦曾答應會回應,但至今未獲回覆。協會將正式向行政長官李家超呈交請願信,並表明反對大型填海工程。
發展局晚上在社交平台駁斥協會的指控無理,完全偏離事實,指修例建議並無削弱法院功能,日後行政會議決定填海工程是否有「凌駕性公眾需要」時,必須考慮法院定明的三個因素,如果不滿決定,市民可一如目前提出司法覆核;其次,條例建議不是為大規模槙海開路,而是為了提升海濱暢達性、優化海濱地帶供公眾享用,以及加強海港的功能。第三,當局一直有回覆協會,包括前年3月及去年6月兩度諮詢海濱事務委員會的意見,協會是委員會成員。協會8月在報章刊登廣告,發展局當日已回應,上月12日的來信,政府亦在8日後回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