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助小學校長會副主席陳淑儀表示,學校在長假期後立即安排測考,做法並不合適,會對學生構成很大壓力,認為最少要隔一至兩周才較理想。她指部分學校仍維持每學年「兩測兩考」,即兩次測驗、兩次考試的安排,首次測驗通常會安排在11月,上學期考試則約1月進行,因此編排校曆表時要有相應安排。

陳淑儀在電台節目說,若學校安排每學年三次考試,分別在11月、3月和6月進行,就可避免長假後測考的問題,但明白每間學校要按校本情況編排教學日程。她又指,不同家長對於應否在長假後安排測考持不同意見,部分人認為,只能趁假期陪子女溫習,亦有人不希望子女花整個假期應付學業。

註冊社工:有學生對假期間玩樂感內疚

中華基督教青年會輔導組主管、資深心理輔導員葉思雅表示,一般在學校考試前後,會方接獲的求助個案都會較多,多數求助人都是家長,部分是高中學生,不少需要輔導的學生都未必能直接說出壓力源頭,甚至有自殘傾向,要社工逐步了解背後原因。她又說,有學生對於自己在假期間玩樂感到內疚,看到其他同學一直溫習時,亦會質疑自己休息是否有錯;其中一名在平安夜求助的學生更指,看到燈飾和聽到街上播放的聖誕歌,反而令他覺得不舒服,形容自己不能開心起來。

葉思雅說,長假期本應是學生「唞啖氣」的時間,如果要長時間溫習,會令他們無法放鬆,影響精神健康;特別是一些排名較高的小學,全家人都可能會足不出戶、「瞓身」與子女溫書,形容是整個假期都「貢獻給學業」,有機會連帶影響其他家庭成員的心理狀況,衍生更嚴重的家庭問題或惡性循環。

她建議,若學校無可避免要在緊接假期後測考,教師就應避免安排學生做太多假期功課,亦應盡量將重要科目的考試日期分開,甚至拖長考試日程,在中間加入休息日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