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在立法會表示,如何定義常住香港、移居海外或回流港人,從而調整、甚至限制持有效身份證人士享用本地福利及使用公營服務,是一個十分複雜的題目。他指,政府現時沒有規定使用者需要居港達指定日數,醫管局暫時亦沒有打算要求所有持有香港身份證人士,每次求醫時提供居港日數的證明,但政府會因應不同政策目標及援助群組的需要,為資助服務制定年齡、經濟審查及離港限制等要求。
 
在現金援助方面,盧寵茂指,綜援、公共福利金計劃包括高齡津貼、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等,均設有申請前及領款期間的離港限制,確保受惠人士與香港有密切的聯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