漁護署提醒市民,由外地返港,切勿攜帶未領有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入境。發言人表示,農曆新年將至,近日發現有多宗市民,從內地非法攜帶蘭花回港被攔截的個案。市民如欲在本港以外地方購買動植物,應留意是否屬於瀕危物種,由於要分辨可能並不容易,署方建議市民切勿購買未能確認是否受管制的產品。

發言人表示,去年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約550宗,包括活生蘭花、花旗參、乾海馬、天麻、石斛,以及列明的瀕危鯊魚魚翅等。部分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的威脅,因此進出口受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規管。本港透過《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》實施《公約》的規定。任何人違例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,有關物品亦會沒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