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,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指,法治絕不是抽象概念,而是講求實效的原則,依賴司法體制的公正健全,以及法律專業的日常工作。他說,法治不單純關乎法律如何制定,亦關乎法律如何公平、一致和獨立地應用,指香港法律和司法制度之所以贏得國際認可,不但是因為法律完善嚴謹,亦是因為法院及法律專業人員,具備高度專業水平。

張舉能說,司法獨立是香港法治核心所在,《基本法》已明確保障審判獨立進行,不受任何干涉,強調這並非泛泛空談,而是法院一直堅決恪守的憲法規定。他表示,司法獨立最能清楚體現在法官的日常工作中,指法官根據法律和證據判案,不考慮任何外在因素,包括政治或個人因素,以及社會輿情。他指,除非法官恪守依法秉行公義的承諾,否則法律制度將無法取信於公眾,強調即使近年挑戰重重,司法機構都仍一如既往、公正無私履行職責。

須因應社會具體需要 度身訂製國安法律

張舉能又談到《基本法》23條本地立法,指法例實施後,出現了一些因政治敏感而備受關注的案件。他說,國安法律的制定與社會實際環境息息相關,亦往往因不同社會的具體需要而度身訂製,具體內容主要取決於個別社會的當前安全考量、歷史經驗,以及正面臨的威脅,而這些背景因素,在不同社會之間的差異很大,對於公正評價任何社會的國安法律至關重要。

他指出,保障基本權利和維護國安之間,往往有一定張力,但司法機構對兩者始終堅守秉持,強調基本權利的保障,並非可簡單化或一維之事,是需要在個人自由和集體安全之間,以及個人權利和國家責任之間,作出謹慎的權衡,而取得平衡亦不是易事,個別案件的裁決結果或時有爭議。不過他指,法官行事受法律原則約束,不為政治目的;法院不是輿論的仲裁者,亦非檢控機關的延伸。他重申,法院的本位是法律的守護者,法官的判決有理有據,公開發布,可透過上訴予以審視,而法治正是藉這程序得以彰顯。

海外非常任法官提早離任 不減司法機構質素或獨立性

另外,張舉能在典禮上提及,最近終審法院部分海外非常任法官離任,引起部分人士的關注。他說,一眾海外法官多年來,在履行終院工作,以及捍衛法治方面貢獻良多,影響深遠,亦備受認同。對於有少數海外法官認為無法繼續在港服務,張舉能形容是遺憾,指他們有權抱持自己的意見,而他們的決定亦應受尊重;不過他們提早離任,並不減司法機構的質素或獨立性。

他說,不容忽視近年地緣政治緊張局勢不斷加劇,香港部分海外法官,最近的確受有組織的滋擾和施壓,情況固然應受譴責,指在目前的地緣政治不利因素下,延聘擁有相稱地位和經驗的海外法官,可能不及以往般順暢,但相信終審法院仍然擁有深受尊崇的海外和本地非常任法官,他們繼續留任,與常任法官並肩工作,正好說明終院具持久的實力,以及承受挑戰的能力。

張舉能表示,近年香港在政治、社會或經濟方面,都面對重大挑戰,法律制度的應變能力,以至現有制度的成效實力,都因而備受考驗,但司法機構始終堅定不移,繼續維護法治,確保司法程序保持透明、公平和獨立。他說,在多變難測的時期,司法機構的角色越顯重要,要繼續因應社會不斷轉變的需求持續演進,擁抱新科技,處理前所未見的新問題,力求司法機構在日趨複雜和相互聯繫的世界中,能夠緊貼社會脈搏,保持有效運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