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間反詐騙大聯盟發起人、立法會議員吳傑莊指,現時詐騙案的苦主受騙後只可以報警,追討損失機會很渺茫,如循民事訴訟追討損失,法律成本亦很高,建議參考新加坡及澳洲等地做法,引入「共同分擔」機制,如金融系統、電訊商或社交媒體措施有漏洞,就要分擔騙案的損失,認為可以幫助苦主收回部分損失,間接希望減低騙案數字。

吳傑莊表示,現時有關機構都有空間加強預防騙案,例如社交媒體應更加積極清除詐騙廣告;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實施後,騙徒仍能利用電話卡打電話或發電訊進行詐騙,電訊商應更積極打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