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訴專員公署審視打擊濫用公屋工作。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,現時打擊濫用公屋的阻嚇力不足,即使有租戶在單位內從事不法活動,後果只是終止租約。他舉例指,有移居海外的租戶長期出租公屋單位,雖然最終交回單位,但未有其他跟進行動。他認為應加重濫用公屋的懲罰,或實施額外處分。他又提到,現時房委會針對濫用公屋的檢控率只有4.2%,判刑亦較輕,很多濫用個案被發現時,已超過2年檢控時限,促請當局加快蒐證及檢控工作。
陳積志亦提到,房協發現濫用公屋個案,會先發警告信,租戶糾正濫用行為後可繼續居住,認為是變相縱容,建議跟隨房委會的做法,發現濫用個案後應立即啟動收回單位程序,同時將「富戶政策」涵蓋所有租戶。
另外,公署建議透過突擊家訪及舉報獎勵計劃,收集租戶濫用單位的情報,並向內地及澳門當局加強溝通,以獲取公司租戶於當地擁有物業的情況。
房屋署︰已收回七千公屋單位 會研究公署建議
房屋署表示,會詳細審視和研究有關建議,繼續優化現有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及積極探討不同的新方法,以確保公屋資源得到善用。發言人指,自2023年中開始已陸續實施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,包括要求租戶申報居住情況和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等,房委會於2022/23至2024/25年度,已收回超過7000個被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,相當於一條大型屋邨,會繼續積極探討更多的可行措施,務求將偵測和調查的工作做得更精準、有效和全面。
發言人又指,本月推出的舉報濫用公屋獎,期望可以更精準地搜集更多濫用公屋資料以採取行動,亦會積極研究修改《房屋條例》,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,目標今年年中獲立法會通過,以加強阻嚇作用。
房協:會研究採可行方案 5年內富戶政策涵蓋所有出租屋邨
房協回應指,將仔細研究報告建議,採納可行的方案。房協表示,自2023年起已增撥資源加強打擊濫用公屋,包括違反租約條款而被終止租約的租戶及家庭成員,5年內禁止申請公屋。若證實租戶嚴重違反租約條款,房協將不予警告直接發出「遷出通知書」。
房協又指,自2023年推出舉報電子表格後,接獲舉報由全年85宗增至去年的400宗,並將於4月推出「舉報濫用公屋奬」,亦正計劃以約5年時間,將「富戶政策」涵蓋至轄下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戶。房協將繼續投放資源,多管齊下打擊濫用公屋,包括增加突擊家訪的比例等,若個案涉及刑事罪行,亦會按需要要求執法部門介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