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關揭發一間本地公司,在沒有註冊為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下,進行多宗總額超過12萬港元以上港的貴重產品交易。案件仍在調查。
根據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》,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去年4月起實施。任何人如有意在港經營相關業務,並進行12萬港元或以上的交易,都須向海關關長註冊,否則均屬違法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1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