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在2021年一宗民事案件的判詞,被案中被告投訴指有九成五內容抄襲原告的陳詞,亦未有對事實進行分析,因而作出錯誤判決。專責法官小組調查後表示,雖然陳嘉信的判詞抄襲了原告人九成以上陳詞,但裁斷及結論絕大部分均出自陳嘉信的手筆,顯示他確曾以獨立思考履行審理相關訴訟爭論點的司法職能,又指出被告至今未提出上訴反對法官的裁決,因此裁定投訴不成立。
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認同調查結果,不過指判詞中出現過多的司法抄襲,會令人質疑法官有否運用獨立思考案件,認為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堅決避免大篇幅的司法抄襲;他表示應明確提醒陳嘉信停止大篇幅抄襲訴訟各方陳詞,亦應就撰寫判詞,向陳嘉信提供適當指導。
陳嘉信曾多次被投訴「司法抄襲」,其中一宗涉及「黃道益活絡油」的案件,上訴庭判上訴得直,並對陳嘉信作出嚴肅訓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