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,優化多項細節安排,登記期建議為期1年,隨後有3年寬限期。房屋局相信,合共4年的登記期和寬限期,能促使市場盡快改善劏房的居住環境,讓已登記單位的營運者適應制度,並讓不合標準單位的住戶尋找租盤搬遷。
為鼓勵營運者盡早登記及完成認證,當局會考慮寬減認證費用;同時會在條例草案中訂明,寬限期屆滿前的半年內,如尚未獲認證的劏房單位,不可再訂立新租約,否則營運者要負刑責。
至於通風和照明要求,當局指,現時天井須符合沒有上蓋或阻擋等法定要求,建議若相關建築物天井,在最低層設有進出口,即使分間單位窗戶面向四邊圍封的天井,仍可被視為符合最低標準。當局爭取今年內完成立法,最快年底或明年初推出登記制度。
何永賢:4項變動回應各界建議
房屋局長何永賢指,對比去年12月諮詢期提出的建議,局方作出4項主要變動,包括調整登記安排、 延長寬限期、放寬窗戶要求及增加可進行認證的專業人士範疇,是回應各界建議,以切實推動簡樸房規管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