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時任物業管理公司物管經理,盜取3個屋苑多筆小型工程款項合共超過1100萬元,被控4項盜竊罪名,今日在區域法院認罪,被判囚56個月。

案情透露,46歲的被告李誥涎,案發時在宜居顧問服務公司任職區域物業經理,他駐守黃大仙下邨,亦主管油塘兩個高翔苑及油美苑的物業管理服務,在2019至2022年期間,以不誠實手法促使公司發出319張支票,以支付3個屋苑的維修工程費,涉款由約1900元至逾5.8萬元不等,全部報稱受款人為承辦商,但有關支票最終被存入被告及妻子的銀行戶口。

法官判刑時指出,被告先後300多次盜取工程款項,嚴重違反誠信,因應案情的嚴重性,須判處被告監禁7年以上,但考慮到他認罪及其他因素,因此扣減刑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