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委會測試12款兩匹變頻式分體冷氣機樣本,包括5款冷暖機,發現雖然全部能源效益都是1級,但製冷和供暖能效,最多可相差分別27.4%和10%,反映能效參差。
測試又發現,4款冷氣的製冷量或供暖量,較聲稱數值低1.2至2.6%不等。消委會指,雖然差異仍在能源效益標籤計劃,及國際慣常做法容許的10%公差範圍內,但樣本表現仍較遜色,提醒廠商加強品質監控,確保產品表現符合標示,又建議機電工程署研究進一步提高冷氣的能源效益標籤評級標準,鼓勵供應商引入更高能效的冷氣。
暫不建議更改能效標籤制度 倡提高評級要求
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,隨著科技進步,符合1級能源效益的產品越來越多,廠商要不斷求進,明顯有空間推高評級要求,並將更多產品納入強制標籤計劃,令消費者有更多選擇。她又指,現行的5級制度沿用已久,消委會暫時不建議更改制度,否則會推翻以往採用的計算方法,未必實際。
黃鳳嫺指,若消費者已購入較耗電的冷氣機,都毋須急於更換,以免浪費,建議採用其他節省能源的基本方式,例如關窗簾、開風扇、設定時間掣、定時清洗隔塵網等。
消委會由2022年起至上月,共接獲逾1200宗涉及冷氣機的投訴,黃鳳嫺說,投訴主因圍繞維修保養問題,例如屢次維修都不成功,或因消費者遺失保養卡和單據,未能享用保養服務,部分則牽涉冷氣機質素問題。她建議消費者,購買冷氣機時,要一併查詢維修保養條款,廠商亦應提供較全面及優惠的維修保養計劃,以免令顧客的維修意欲降低,從而轉為買新機,變相造成浪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