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兼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杜兆才,受賄逾4000萬元人民幣,在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,杜兆才當庭表示認罪悔罪,法庭宣布休庭,擇期宣判。

檢察院起訴書指,杜兆才在2012年至2022年期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賽事承辦、人事安排、球員轉會等方面提供幫助,直接或通過親屬等人非法收受財物共4341萬人民幣,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。